ESG 永續專區

公司治理

獨立董事選任情形

本公司本屆(第十二屆)董事會係於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之股東常會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產生,選舉董事八席,其中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均係採候選人提名制度選任,其相關提名暨選任情形如下:

提名暨選任之法源依據

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十四之二條及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之規定,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三日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第十七條之一,明訂本公司董事名額中設獨立董事三席,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另於111年股東常會中修訂公司章程,將獨立董事之席次修訂為不得少於三人,並於112年股東常會中補選一席獨立董事,使本公司獨立董事席次增加為四席,整體董事會席次並由七席增加為八席。

本屆獨立董事提名過程

本公司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之規定,於民國一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召開第十一屆第十九次董事會討論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相關事宜,並於股東常會召集公告中載明,本屆獨立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並明訂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欲提名股東,得於一一四年三月二十三日至一一四年四月二日之提名期間,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凡有意提名之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以掛號函件寄達本公司所在地。惟提名期間,並無其他股東提名之情形。

本屆獨立董事選任結果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股東常會由馬裕豐、邱欽堂、巫雪敏及張瑋如當選為本公司第十二屆董事會之獨立董事,其選任結果如下:

當選身份 戶名 當選權數
獨立董事 馬裕豐 240,653
獨立董事 邱欽堂 235,666
獨立董事 巫雪敏 181,001
獨立董事 張瑋如 179,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