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 10, 2026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事實發生日:115/03/10
內容: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0
2. 減資緣由:為改善財務結構,強化公司營運體質,健全公司未來營運發展,擬辦理減少資本以彌補虧損。
3. 減資金額:521,288,330元
4. 消除股份:52,128,833股
5. 減資比率:56.89129861%
6. 減資後股本:395,000,000元
7. 預定股東會日期:115/06/09
8. 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39,500,000股
9. 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100%
10. 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 減資基準日:俟股東會通過並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減少568股(即每仟股換發432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辨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凡以劃撥集保之股東其畸零股款將充抵股東劃撥集保之費用。
(2) 本次減資案擬提股東會決議,俟股東會通過並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股基準日,並辦理減資股票換發作業等相關事宜,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致使減資比率發生變動,或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予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全權處理並公告之。
(3) 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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